2006年4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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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业贿赂第一案浮出水面
采购部主管挖空心思采贿金
通讯员 江楠 龙检

  本报讯  为了获取回扣款,身为温州巨一集团采购部主管的占志云竟然让妻子开了专门账户,以借款为名先后索取或收受各地供应商回扣款、好处费等将近60万元。4月18日下午,占志云因涉嫌公司人员受贿罪被龙湾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据了解,此案是本年度温州市因商业贿赂起诉的第一案。
  现年29岁的占志云是江西省铅山县人。2001年6月,他被巨一集团聘为仓库保管员,后来又当上采购部主管。
  侦查机关查明,2003年12月23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占志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以借款为由向外资企业福建仙游县宏泰纸器企业有限公司经理齐某索要回扣款。为了业绩,齐某先后18次叫其公司出纳员林某在中国银行仙游分理处以货款的相应比例计312950元回扣款存入占志云妻子账户。“我同意以借款方式给他回扣,如果我供的货质量上有问题,他不会刁难我。”“我知道他不会还钱,我也没有让他还钱的打算,我主要还是为了业务顺畅,不被刁难。”对于此事齐某这样表示。
  据检察机关审查,2001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占志云为了获取供应商回扣款、好处费,以其妻子王某的身份证分别在建设银行蒲州分理处、中行温州开发区支行中兴分理处立户。他利用职务便利,以手机短信方式指定存款账户,先后索取、收受16家企业或个体供应商的回扣款、好处费等共计597730.89元。据了解,有些供应商因为事先不知而被其刁难,后来为了便利只能就范。
  去年7月底,巨一集团发现占志云的受贿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此案才浮出水面。